郑州市二七区在2021年7月30日17时的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为周某某,女,39岁,居住于二七区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其详细活动轨迹如下:7月16日:8时:由赵某开车,前往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产科就诊。
有。根据河南卫健委通报最新?消息:8月11日0:00-12:00,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外地返郑人员),活动轨迹公布,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态势,区域间疫情溢散频繁,形势严峻复杂,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
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4月18日接到河南浚县通报,关于一例无症状感染者陈某在魏县的活动轨迹。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出的三名密接者于4月19日在隔离点初筛阳性。现将这三名阳性感染者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告如下:阳性感染者1行程轨迹:4月5日中午:前往魏县沙囗集乡郑二庄村苗某超市。
年5月8日,杞县在对郑州返杞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一例初筛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和杞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医疗救治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该病例为杞县金城街道居民。5月2日6:00自驾前往郑州,12:00前在郑州市银基商贸城、钱塘衣城、锦荣商城活动。
关于江西省1例无症状感染者 在郑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1年10月31日11:00,郑州市收到江西省疾控中心协查函,10月30日上饶市铅山县发现王某核酸检测为阳性,10月31日复核仍为阳性,经流调发现,王某于10月19日至21日在郑州市有活动轨迹。
关于我市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25号)2022年10月12日,我市在重点人员返乡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无症状感染者1:男,48岁,客车司机。现住址: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308加油站对面出租屋。
自2021年8月18日12时起,金水区东风路街道豫馨苑、金水区丰庆路街道普罗旺世、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海棠湾、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正商蓝钻、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街道芦邢庄花苑、新密市白寨镇三岔口村,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中原区、回族管城区、惠济区(邙山区)、金水区、上街区、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等地仍为低风险地区。
截止2022-05-1817:28:44最新数据显示,郑州新密地区目前没有中、高风险区域,都是低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一般是指总计新冠确诊病例有超过50例,并且14天内是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中风险地区:14天之内有新增加确诊病例,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会超过50病例。累计确诊病例有超过50例,14天内未未发生。
需要。根据查询新密疫情指挥部官方信息得知:在2022年10月26日,新密是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所以货车物资车离开新密是需要离密证明的。出行人员要注意自我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入郑人员。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定级前14天内来自该地区所属县(市、区)的来(返)郑人员,赋红码,自离开当地起算,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
潢川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1月26日14:00左右,潢川县疾控中心接到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484批次紧急交办件,函告我县周某某与浙江省杭州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为夫妻关系,存在密切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周某某已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东河区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4月22日接到内蒙古疾控中心推送协查函,确认郭某某为江苏省苏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紧急寻找与郭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具体通告如下:郭某某行程轨迹 4月20日 10:50 从广州机场乘坐CZ3183航班离开(座位号49K)。
广大市民朋友:2022年10月9日,新化县疾控中心收到湘西永顺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告知邹某华为衡阳市湘蒸区病例在湘西永顺县芙蓉镇景区旅游时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流调溯源队立即对邹某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部分次密接无法完全精准排查到位,特下发如下通告。
泗水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2022年3月31日5时57分,泗水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我县居民周某某3月28日与G124高铁核酸阳性人员同一车厢,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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